近期社保新规引发全民热议,最高人民法院8月1日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:企业与员工协商放弃社保的行为无效,企业必须全额补缴社保并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这一看似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政策,却在现实中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抵触。
一、新规核心内容与矛盾反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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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缴纳条款
司法解释强调社保缴纳的强制性,即使劳资双方达成“弃保协议”也属无效。企业若被举报,需全额补缴社保并支付高额滞纳金(日万分之五)。
举例:若企业十年未为员工缴社保,滞纳金可能直接导致破产。 -
劳动合同硬性要求
新规要求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否则需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。 -
工人群体的“不买账”
政策本意为保护劳动者,但大量工人却忧心忡忡:-
企业将社保成本转嫁员工,变相降薪(如月薪6500元降至40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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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低收入群体而言,当下生存压力远大于未来养老保障。外卖员、农民工等灵活就业者更倾向现金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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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政府推动社保扩面的双重动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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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内卷:终结恶性竞争模式
中国制造业的“价格优势”长期依赖压低人力成本(如加班、不缴社保)。新规意图倒逼企业停止通过剥削劳工获取竞争力,推动产业升级。
典型案例:外卖平台豪掷百亿补贴消费者,却普遍逃避为骑手缴纳社保。 -
缓解社保支付压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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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断崖危机:2024年新生儿仅900万(峰值2400万),导致社保抚养比恶化(从3:1向1:1滑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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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收现付制困境:当前养老金用于支付退休一代,未来工作者减少将引发支付危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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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面补缺口:近2亿灵活就业者未被职工社保覆盖,新规旨在扩大缴费基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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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制度缺陷:劫贫济富的系统性问题
| 问题类型 | 具体表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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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费率不公 | 金融业实际费率低至6%,建筑业(农民工为主)却接近名义费率,高收入群体逃避责任 |
| 区域恶性竞争 | 广东、上海等流入地降低缴费基数吸引企业,东北等流出地社保压力加剧 |
| 农民工制度割裂 | 缴不满15年社保只能退回个人部分,企业缴纳贡献给城镇池,返乡后月领仅200元 |
数据佐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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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名义费率:企业养老险16% + 个人8%(合计24%),医疗险企业6%+个人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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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/上海社保基数达7000-8000元,但餐饮服务员、保安等群体实际收入常低于此标准。
四、改革路径:从对抗走向共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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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准调控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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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监管高收入行业(如金融、航空),确保其足额缴纳,减轻小微企业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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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低名义费率,当前24%的养老费率远超德国(19.3%)、日本(18.3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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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通城乡社保转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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缩短缴费年限门槛:允许农民工缴满8年即可按比例领取城镇养老金(如8年领15分之8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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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户籍捆绑:建立全国统筹账户,避免农民工贡献被截留在发达地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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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本质检验:若政策真正惠及民众,不会遭遇大规模抵制。当劳动者发现社保成为“为城市做贡献”的负担时,理性选择必然是逃离制度。
结语
社保新规暴露了制度深层矛盾:强制扩面解决不了系统性不公。与其用滞纳金威慑企业与工人,不如重构劫贫济富的费率体系,拆除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养老鸿沟。唯有让劳动者真切感受到“缴有所值”,社保才能真正成为民生安全网,而非压在低收入者肩上的又一座大山。
